舞臺燈光系統方案建設會犯哪些錯誤?你明白嗎?
1.舞臺規模不適當的擴大
大多數階段開口的寬度被確定為18m或更大。因為開口的寬度是確定舞臺結構的基本依據,開口尺寸的不適當變大使得整個舞臺和建筑的規模變大,造成浪費,燈光和音響的舞臺建設也是一種過度的浪費。但舞臺入口的大小與劇場的大小等因素密切相關,并不是可以自由確定的。
2.過分追求設備種類和數量
這些劇場的臺下設備無一例外地在主舞臺上配備了升降臺,在側舞臺上配備了汽車平臺,在后舞臺上配備了汽車轉盤,并輔以大量的微動升降臺。前舞臺有一兩個樂池升降平臺,舞臺上的設備也是品種齊全,數量過剩。
3.舞臺形式選擇不當
近期要建或在建的很多劇院,無論演出什么類型的劇目,劇院的規模是否符合實際情況,舞臺燈光形式都采用了歐洲歌劇常用的字型舞臺,燈光音響舞臺建設沒有變化。
4.對劇場的高標準追求。
一些縣、縣級市、市甚至某區提出,其舞臺燈光布置要做到國內較好位置,世界不落后,能滿足國內外大型文藝團體的需求。一些舞臺燈光廠家明確提出與大劇院水平相當,除了國家大劇院,其他劇院都不在話下。
5.場地定位不當
建造什么樣的劇院是一個非常重要的問題。無論是專業劇場還是多用途劇場,都要經過充分論證后再決定建設?,F在很多地方把建的劇院都定位為表演戲曲、舞劇、話劇、綜藝,兼顧會議,完全不顧當地情況和實際情況,建燈光音響舞臺。這是一項艱巨的任務。
燈光舞臺建設要參考場地大小、演出類型、節目安排、人物表現等。不要鋪張浪費,一味追求高層次。舞臺燈光的質量也很重要。場地合理的情況下,難點是布局和技巧。